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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发生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经济损失 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12-28 09:19:33    文字:【】【】【

 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 1998 〕第 102 号)中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住宅的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都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因建筑质量发生漏水事故而造成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来承担责任;超过了保修期建设单位不再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楼上业主装修或使用不当导致漏水而造成楼下业主损失,不管是否在保修期内,楼上业主都应该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在小区的服务范围限于公共区域,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等,对涉及到业主的私人空间,除有特别约定,物业公司是没有管理权的。上、下水管发生漏水大都发生在业主房屋内,物业公司不可能了解业主的房屋使用情况,有些虽然不是业主原因造成的,但由于房屋所有权归业主所有,因此物业公司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


案例分析


      日前,山西太原某小区业主王先生发现,自己承租的房间地面有积水,同时发现积水处摆放的钢琴被损坏,遂向物业报告,并电话告知楼上业主高女士,要求其维修漏水处并赔偿钢琴的维修费用。但高女士认为,漏水是物业的责任,维修和赔偿都应由物业承担。当漏水事件发生后,楼下受损方应该怎样做?记者走访物业公司和律师了解到,业主在发现漏水后,受损方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同时,受损方应找到小区物业,自己和物业一起通知楼上业主,进行协商修补。

     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崔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上述案例中,王先生需要负责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若是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漏水房屋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开发商不负责时,楼下住户王先生可到质监部门投诉,或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若是楼上业主高女士因自家原因造成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如果是购买的新房出现漏水,又该如何维权呢?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就明确,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最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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