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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高校物业服务规范(四)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12-28 11:03:43    文字:【】【】【

1.1 环境卫生管理

1.1.1 清洁卫生各责任范围应明确到人,实行标准化保洁,清洁员着装统一、工作仔细、形象良好。清洁环卫设备完备。

1.1.2 工作人员进入学习、工作场所,做到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

1.1.3 电梯轿厢亮洁,地面无积水、杂物、污渍、灰尘,电梯槽内无杂物堆积。

1.1.4 大堂、走廊、楼梯干净明亮,无纸屑、果皮和明显垃圾、烟头,桶内垃圾体积不超过三分之二。

1.1.5 办公室、会议室、教室、文化室、值班室、设备房应每日清洁。室内地面及家具、电器、设备干净明亮,无灰尘及其他杂物,物品及桌椅摆放整齐。

1.1.6 洗手间无异味、无积水、镜面玻璃无污渍、手印、乱涂画。作业时,应做提醒标识

1.1.7 标识牌、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平台、转换层及屋顶无积水、杂物。管线无污迹,雨蓬无垃圾、青苔、积水。墙面、宣传栏、玻璃、门上无污渍,无乱贴、乱涂画和乱悬挂现象。

1.1.8 道路无明显泥沙、污垢、纸屑、树叶,无积水,无垃圾堆积物,无杂草延伸。应定期清扫主干道。

1.1.9 外墙面目视无明显污迹。

1.1.10 架空层、楼层下无蜘蛛网、无积尘。

1.1.11 雨水井、污水井和沉沙池排水通畅、无外溢,沉沙池内无纸屑、烟头,盖板无污垢、无破损。排洪沟、渠定期清除淤泥,无垃圾,无堵塞。

1.1.12 定期进行消毒、消杀、灭蝇、灭蚊、灭鼠,保持无疾病传染和无四害,并做好记录。每次作业时不影响正常工作、学习、生活。

1.1.13 垃圾桶随时清洗,外观无污渍、灰尘,内无异味散发。

1.1.14 房屋部位和设施设备无蚁害。

1.1.15 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1.1.16 垃圾日产日清。

1.1.17 卫生清洁用具储物间排放整齐、经常消毒处理,地面无积水。

1.2 绿化管理

1.2.1 绿地无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不经学校物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移植花木,改变整体布局。

1.2.2 应建立绿化工作记录,记录施肥、修建、除虫记录,并跟踪观察植物长势。

1.2.3 绿化工应熟悉学校整体绿化布局,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及特征,具有良好的植物修剪、施肥、抗旱等养护技能。

1.2.4 绿地无纸屑、烟头、明显石块等杂物。

1.2.5 绿化完好率应达95%;杂草率低于5%;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折损现象,无斑秃,路芽、井口、散水坡边整齐、目视平整,杂草应随时清除。草坪修剪高度应控制在510cm,保持室内外盆载,根据不同季节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出现盆内有土无花木或坏死。

1.2.6 乔木应无枯枝死杈,不阻碍车辆行人通行,主侧枝分布均匀。灌木应成型优美,整齐划一,新长枝不超过30cm。 做好防台风措施,台风过后及时巡查,去掉断枝,扶正倒树,清理道路。

1.2.7 施肥、播施或喷施不伤花草.空施或沟施后,覆盖平整,肥料不露出土面。

1.2.8 病虫害防治。掌握病虫害发病规律;随时观察病虫害侵蚀现象,及时喷洒药物,防止蔓延。尽量采取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1.2.9 补植。应及时清理死苗、死树,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苗和树,成活率98%以上。

1.2.10 抗旱。应定期浇水,浇水透土深度树木为10cm,草地2cm,地面不允许长时间积水,植被无旱死现象。确保喷淋系统的使用,出现损坏及时维修。

1.2.11 节日校门口的花卉摆放,应造型美观、花色艳丽,喜庆气氛浓厚。

2 监督与投诉

2.1 信息收集

物业服务企业应以各种方式收集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的信息,及时分析这些信息,不断改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满意度信息的收集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00001——每学期至少两次向师生进行管理服务满意度调查、意见征询活动,调查量不少于被服务人数的10%,满意率达85%以上,对合理建议或意见及时整改;

00002——直接与校方沟通,向校方发放调查问卷;

00003——来自各种媒体的报道;

00004——收集各种渠道的投诉。

2.2 投诉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接受校方的监督,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认真及时地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

受理、处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应进行记录,并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00005——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受理的投诉,应核实情况,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属于物业管理责任的,应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道歉并及时纠正;属于无效投诉的应做好解释工作。物业服务机构与投诉者无法协商解决的,应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00006——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向相关主管部门的投诉或者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应查明事实,确认证据,分清责任后如实反映情况或上报书面材料,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00007——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协助公安部门处理;

00008——涉及依法裁决的,应按法律程序处理。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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