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开展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环境与物业管理活动秩序、加强基层物业管理工作力量,规范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设立运行,发挥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城市管理精细化中的重要作用,11月24日,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培训。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配合政府和专业部门完成以下事项:
1.宣传环境保护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居民遵守社区文明公约、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生活垃圾分类等制度规定,引导业主依法有序参与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2.协调处理环境和物业管理中的有关事项;3.劝阻、制止小区内违反环境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4.社区居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督促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负责落实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监管制度,对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予以事前把关,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安排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协调处理环境和物业管理中的相关事项,督促物业服务人履行职责,收集、反映、处理环境和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定期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指导社区网格员加强对物业服务人履职情况的日常巡查,劝阻、制止小区内违反环境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监督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交使用情况,公共收益公示和收支情况。